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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 Cele (白菜猪肉大馅饼), 信区: ANSI 标 题: [转载]休闲娱乐区版主申请推荐流程(2006/02/25) 发信站: 日月光华 (2006年02月25日15:32:01 星期六), 站内信件 【 以下文字转载自 Zone4 讨论区 】 【 原文由 Cele 所发表 】 根据站务委员会《关于本站版主推荐,考核和任命制度的修改公告》内容,结合 休闲娱乐区实际情况,现发布本区版主申请、推荐流程如下: a. 讨论区版面正版主作出推荐申请人的决定后, 将申请人申请书及推荐意见投条分区总管予以推荐。 b. 讨论区总管在收到推荐或申请后,在七日内通过发放版主问卷对申请人进行考核。 c. 申请人应在七天内独立完成试卷,并按照要求将答卷寄给讨论区总管。 d. 讨论区总管审核答卷后,三日内决定是否向BMS作出推荐,或提交站务委员会讨论。 工作流程图如下所示: ┏━━━━━┓ 申请书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 ┃ID申请某版┣━━━━┫正版主向总管推荐┃ ┗━━━━━┛ ┗━━━┳━━━━┛ 推荐意见 ┃ 及申请书 ┃ ┏━┻━┓考核试卷(7日内)┏━━━━┓ ┃ 总 ┃───────→ ┃ 候 选 ┃ ┃ 管 ┃←─────── ┃ 申请人 ┃ ┗━┳━┛ 答卷(7日内) ┗━━━━┛ ┃ ┏━┻━━┓ 推荐书 ┏━━┓ ┃审核通过┣━━━━━┫BMS ┃ ┗━━━━┛(3日内) ┗━━┛ 新的执行办法将在2006.2.27起正式实行。 [附]执行办法F4.2 F4.2 推荐、任命版主程序 1)正版主可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(申请人可自愿告知其个人资料),并可决定 是否向讨论区总管推荐,正版主收到申请信之日起15天内应做出答复。版主 的推荐书须附申请人的申请书。版面支持情况不影响推荐。如版主长期不上 站影响申请,申请人可再将申请书直接寄给讨论区总管,如该版其他版主经 常上站,应征求其它版主的意见。若申请的版面无在任版主,则申请人可将 申请书直接寄给讨论区总管。如讨论区总管请假,可向代管站务作出推荐。 2)讨论区总管在收到版主推荐信或直接申请书后,应在七天内将版主试卷寄给 申请人,申请人应在七天内独立完成试卷,并按照要求将答卷寄给讨论区总 管。七天内不完成试卷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 3)讨论区总管审核答卷后,认为合格的,应于七天内向 BMS作出推荐,讨论区 总管认为答卷不合格的,可拒绝向BMS 作出推荐。讨论区总管认为必要的, 可将答卷提交站务委员会讨论。 4)BMS 收到讨论区总管推荐后,应完整核查有关申请人资料及其答卷,并将推 荐提交站务委员会讨论。站务委员会应在七日内作出任命决定, BMS在该版 面发布任命公告,授权新版主对该版进行管理;或做出不接受申请的决定, 寄给推荐人。 5)站务委员会经过讨论可以直接任命开设的新版版主和bbs系统区的版主。 6)申请者倘若申请bbs系统区的版主,将申请书直接寄给BMS。 -- ╔═══╮ ╔═══╮ ┼─ ─┼ ───┼━─╭═══╮ ╔═╗║ ═╣ ╇━ ────━┼──╆║ ╭═╯ ═║ ║║ ═╣──━─ ──┼━─ ╰═╮═══║ ╚╚══╇━──┼─── 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╇╰═══╯ ╚═══╝──┼─┼─ ※ 来源:·日月光华 bbs.fudan.edu.cn·[ Cele ] -- ※ 转载:·日月光华 bbs.fudan.edu.cn·[FROM: 10.8.225.9]